老无所罚?! | ![]() |
法院今年2月发布公示,公文显示,年高93岁 的邵阳县周姓农民,去年10月因强奸罪被法院 判入狱15年。而邵阳县看守所,去年11月以周 姓老翁‘生活不能自理’为由拒绝收押,建议 对犯人暂予监外执行。邵阳中院今年2月12日 受理后,向社会公示三天。”“邵阳县社区矫 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法院最终确定实 施社区矫正,周姓老翁报到后将进入监管,每 天须两次手机打卡,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学习。 在接受司法矫正期间,周姓老翁将被允许居住 在家中,但无法离开县域范围。”
闻:有一老头,因老无所养,于是故意犯罪, 好进监狱有吃有住,给自己养老。因为第一次 罪刑太轻,仅短暂刑事拘留,被放了出来。于 是,他又到一火车站广场,故意持刀劫持人质, 让警察抓捕他。这样肯定刑期很长,足以让他 在监狱养老。
有浪费国家税收给他养老的损失。但是,我并 不赞同,让他几乎等同于逃脱刑罚的监外执行。 查了一下,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六条说了, 对属于生活不能自理,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 能有社会危险性……的罪犯,不得暂予监外执 行。更何况,能实施强奸犯罪的人,怎么可能 生活不能自理!话说回来,他入狱一年半载之 后,生活不能自理的可能性非常大。到那时, 他才会失去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能力。届时, 再对他施行监外执行不迟。 2025.3.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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